
菲律宾央行为加密服务提供商出台新规则
菲律宾央行Bangko Sentral ng Pilipinas(BSP)周二宣布,它已经制定了关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的新准则。
央行解释说:“为了实施新的业务模式和活动,货币委员会(MB)批准了关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VASP)的指导方针,或是通过开展虚拟资产(VA)活动促进金融服务的实体。”
BSP行长Benjamin E. Diokno评论道:“在过去三年里,我们看到虚拟经济实体的使用加速增长,现在是我们扩大现有法规范围的时候了,考虑到这种金融创新不断发展的性质,我们准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预期计划。”
新准则修订了2017年发布的有关加密货币交易所的现行法规。中央银行表示:“新法规框架与金融科技行业的最佳做法保持一致,并与国际标准制定机构(例如金融机构)设定的风险管理标准保持一致。打击洗钱(AML),打击恐怖主义筹资(CFT)和扩散筹资(PF)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
中央银行表示:“货币委员会批准的框架扩大了Bangko Sentral的许可制度的活动范围。Bangko Sentral最初涉及的是促进货币和虚拟资产交换的活动。”
新增的活动范围是指在一种或多种加密货币之间进行交换、转移加密货币、以及保管和管理虚拟资产或是能够控制虚拟资产的工具。从事这些活动的实体现在将受到BSP的许可要求、货币服务企业的监管期望以及反洗钱、打击恐怖主义筹资和扩散筹资义务的约束。
Diokno州长补充说:“这将确保与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有关的活动在完整的受监管实体链中执行。”
新框架还强调,所有涉及加密货币转让的交易“均应视为跨境电汇”,而加密服务提供商应“遵守有关电汇的相应BSP规则,特别是在提供即时和安全的义务方面;对于某些交易,将原始人和受益人信息从一个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传输到另一个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
此外,经BSP批准的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还必须遵守货币服务业务的其他现有规则,包括有关“外包、流动性风险管理、运营风险管理、信息技术风险管理和金融消费者保护”的规则。
注:原文来源于Bitcoin.com,由Carole编译,英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